2020慕真青年面對面–劉毓謙

–劉毓謙–

  大家好,我是第十一屆約書亞少年劉毓謙,今天想來分享一下我的故事。

黎明前,總是最暗

  我生於一個平凡的基督教家庭,雖然我們並沒有傲人的學歷,但我們擁有全能的神。而讓我們這個平凡的家庭不平凡的,是我們選擇了自學。

  我爸媽當初帶著我自學的目的,是為了不要讓我被競爭、分數制約,我可以花更多的時間在自由學習上,而不是在準備考試、跟人比較上。但對我來說,並不是一條好走的路。因為我是一個很規矩的人,如果今天我在學校,我的成績應該會是中上,是老師眼中的好學生。但今天我在自學時,我得自己安排時間、安排進度,有時候還得忍受異樣的眼光、沒有甚麼朋友的窘境。所以我其實常常懷疑,我自學到底對不對?因為自學通常分成兩種人:一種是有特殊的需要,一種是有特異功能,有我好巧不巧是第三種,普通人。有時候看著其他自學生各各走路有風,心裡就會覺得說:上帝啊,為甚麼要讓我自學呢?我甚麼也不是,甚麼也沒有,甚至連學業都不如學校的學生!為甚麼要讓我自學呢?

  後來我才漸漸明白,上帝做事是有原因的。他好像要我先學會甚麼也沒有,然後再開始賜下那些人看為榮耀、傑出的事物,好讓我日後找到自己的舞台時,我仍然可以記得那些在角落的人的感受,因為我也曾是其中之一,我深深知道那種自我懷疑、看到人人都比自己好的那種失落。

八斗喜說演班—忘詞,是丟本的開始(咦?)

  那至於我是怎麼找到自己的舞台,上帝是怎麼帶領我的呢?事情是這樣的:我從小時候開始,就喜歡笑,自己笑不滿足,還喜歡看別人笑。因為這樣的原因,我跟相聲一拍即合,因為相聲就是一種逗人笑的藝術。記得第一次接觸相聲是看到相聲瓦舍還是《誰在一壘》吧,因為喜歡,就一直看下去,甚至還把它下載燒成光碟,全家開車出遊的時後在車上聽。就是單純的喜歡,有點像追劇那樣,一直看一直看,真看了不少。

  那時候從來沒想過我有朝一日可以穿著長袍馬褂說相聲。但上帝就是這樣奇妙。2015年朱德剛老師舉家搬到花蓮,(有人知道朱德剛嗎?有?感謝你…沒有?好吧,那…「唉呦~是誰在上面兵兵乓乓,又不講話很可怕捏」有印象嗎?)在花蓮成立了八斗喜說演班,「八斗喜」源自於阿美族語諧音,意思是「快樂喝酒」的意思,那中文的話也可引伸為「才高八斗喜滿堂」,所以取名叫八斗喜說演班。成立的目的是為了在花蓮推廣相聲和戲劇。因緣際會,我參加了八斗喜說演班的第二屆相聲班,就這樣遇見了朱德剛老師,那因著我自學時間彈性,所以就得到了許多平日的演出經驗,加上我對相聲的熱情,所以朱德剛老師也就一直帶著我在相聲這條路上更深鑽研,一直到今年六月,我已經累積了五十場的演出經驗,這是相聲包含戲劇的總場次。那也有一個好消息跟大家分享,我要準備拜師了。有人讀過金庸的武俠小說嗎?當中有很多師徒對不對?其實我們相聲也是有這樣的制度,是師徒制,也講輩分,拜師的古禮是要三拜九叩的,入了師門,其實就是被相聲界接納,見了同行,可能看輩分叫師叔,或以師兄弟相稱(舉例來說,樊光耀知道嗎?拜師之後,我要叫他師叔)。非常感謝上帝給我這樣的機會,讓我可以遇見這麼好、甚至有相同信仰的朱德剛老師,帶著我在我的興趣跟熱情上繼續前進。其實相聲跟戲劇所教會我實在是太多了,在八斗喜的這幾年,我不光是在舞台表藝上有所精進,更是在各式各樣的人情世故上,成長了許多,不管是負責任、講話的分寸跟應對進退,上帝都在劇團裡交會了我許多事情,真的非常感謝神。

曠野,漫漫沙塵

  那接下來,我想跟大家講一個不太輕鬆的事,叫「曠野」,因為它其實是我現在的處境。也許大家會覺得奇怪,剛剛聽我講的好像過得很多采多姿,上帝大大的祝福我,為甚麼又有曠野呢?不是應該在迦南地才對嗎?因為我對曠野的定義是這樣的:沒有同伴,你也不知道前方的道路,就只有你跟神,在一望無際的沙中行走。我現在就是這樣,沒有人跟我走過同樣的道路,沒有前例可循,我只能跟緊神,相信他會帶領我。

  也許很多人會覺得,我現在的路應該會是很清楚的,因為我現在在表藝的事上有一些資源跟興趣,所以我理所當然會成為一名演員。但誠實的說,我雖然在表演的這件事上有比別人多一點的經驗,但我並沒有想要當一個演員,因為我會喜歡相聲的原因是因為喜歡自娛娛人,把歡笑帶給大家;但我並沒有那種想被看見的那種表演的慾望,或者對演戲很高的熱情。至少現在,我並沒有很清楚地覺得上帝要我成為一個演員。那如果是這樣,那我之後要怎麼走?這對我來說是一個壓力,我也為此很緊張,因為我忙演出的事情,讀書的時間很多就被壓縮掉了。但我覺得說,上帝會帶我走,我為這件事也有禱告、也有跟爸媽討論,我們覺得說,上帝既然是信實的神,他就一定會帶領我們走,我們只要好好、盡全力地把每一天獻給他,為他而活就行了。所以我現在是一邊準備學測,一邊說相聲,不管將來如何,我相信,只要是神為我所訂的旨意,那一定是最好的,他也必定會讓我知道,引道我到他所要我去的地方,我的禾場。

  另外一方面,在「曠野」當中,我覺得上帝也讓我很深的體會,就是有些時候,有些路,你就是只能跟上帝一起走。當然,如果上帝量給我們許多的好朋友,那我們為此感謝神,但我覺得上帝要我學會一件事就是:有他就夠了。上帝必須要是我最看重的那一位,至於朋友,若有,是上帝的恩典,若沒有,也是上帝美好的旨意。因為其實我是一個非常在意朋友的人,因為朋友本來就不多,能有相同話題的就更少,因著這個原因,我們教會的青少契對我來說是很重要的。但有時候不知不覺,我已經慢慢地用朋友取代了神,把朋友看得比上帝還重要。有朋友是好事,但如果看重朋友勝於神那就是件壞事。那後來我發生一件事,那也有聖經的話印證,所以我就按照神給我的話,暫時離開了我本來的朋友圈。這對我來說其實很不容易,因為他們是我唯一同年齡層的朋友,感覺就像亞伯拉罕獻以撒一樣,就是心中最重視最寶貴的東西,然後上帝要我交出去。我因此沮喪了一段時間,但也在那一段時間,我非常清楚地認識到,原來上帝在我心中的位置。原來上帝在我心中的位置是這麼小,小到上帝要稍微拿走一些我本來有的事物,我就氣得跳腳,亂吵亂叫。這也讓我被迫省視自己的信仰,因為如果我要繼續走這條路,我要成為一個對上帝盡忠的基督徒,或許,上帝下次會拿走更多其他的東西,試煉只會越來越大,不會變小,而且每次拿走的可能都會是我心中最寶貴的事。而聖經所應許的獎賞是:我可以以神為樂。

  我那段時間非常掙扎,因為我是第二代基督徒,我並沒有所謂「被上帝吸引」的過程,從小一帆風順的跟隨神到現在,好像一切都是理所當然,雖然說我也很認真,多多少少有經歷神,但很多時候,上帝仍然只是一種根深蒂固的教導,是真理,但我沒有經歷過。我「知道」耶穌愛我,我「知道」耶穌為我而死,但當上帝開始要我做一些犧牲時,我才發現我如此不認識他的愛,有些時候我甚至覺得,「上帝是誰?為甚麼我要為他做這麼多?」當聖經說,「回到起初的愛心」的時候,我一臉茫然,因為信仰對我來說似乎早就是理所當然,但又是如此空泛,我不懂。不懂到底是甚麼,可以讓這麼多人付出這麼多甚至他們的生命,為一位神而活。

  後來我走出來的辦法是,「還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我那時候一直搖擺不定,非常的灰心,因為我那時候是照著主的吩咐,已經暫時離開青少契(當然這是屬於我的情況),可是我並沒有感覺到這麼做有任何意義。我甚至萌生一個想法說,如果上帝是這樣一位神,我還信他做甚麼呢?其他人都說上帝多好多好,可我就是沒有感受到,而且我做的比別人多、比別人認真,但上帝卻這樣報答我。何不就棄掉神,算了吧!我的天資不差,資源也有,何不就在世界中打滾,自己開心就好呢?我就這樣一直搖擺不定,但這些想法,我從來沒跟家人說過,因為我並不是很敞開的人,也時候會把很多事情悶在心裡(不良示範,請勿模仿)。但後來,我的決定是:不管我「感覺」如何,我「覺得」上帝愛不愛我,我都相信他的愛。我決定先相信,踏出屬於我的一步,之後就由上帝來完成。因為上帝說「還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他如此說,我就如此相信。其實一直到現在,我也還沒有特別的經歷,親自深刻的認識上帝的愛,但上帝賜給我的信心托住我,讓我今天仍然可以站在這裡跟你們分享我的信念,我的故事。


影音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