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的在家教育

— 黃清 牧師 —

  我們是全職事奉的家庭,在孩子小的時候我們正屬於開拓初期,白天他們在學校,下午和晚上他們在家的時候我們卻忙著服事,與孩子互動的時間就有限。到了他們上國小、國中時,大部分的時間是在學校與同學相處,他們關注的焦點自然是在同儕身上。大女兒在我們開始在家教育後告訴我們,以前在學校的時候她感覺自己好像是三面人,在同學、老師面前,她是一個樣子,在教會裡她要努力像牧者的女兒,在家裡她又要努力作父母喜歡的孩子。這讓我們深感憂傷。

  在開拓教會的初期,因到附近的國中服事一班輔導室挑選出來比較有狀況的學生,發覺家庭對一個孩子的影響深遠,當時即領受了「基督化家庭」的異象。特別從瑪拉基書4:5~6;路加福音1:17看見家庭的關係與家庭屬靈功能的重要性。

  在一次全教會的家庭營裡,所邀請的講員帶著她青少年的女兒同行,看到她16歲的女兒服裝端莊,與成年人談話態度自然合宜,沒有時下青少年的樣子,很覺好奇,一問之下才知道她們是在家教育的家庭,從此我們家即認真思考是否應該要在家教育。

  2000年的時候我們知道在我們所在地的縣政府通過了國小實驗教育試行辦法,也就是可以申請在家自行教育。就讓讀小五的二女兒開始在家教育,大女兒已經讀國中,但國中還沒通過試行法規,所以仍在學校。到了二女兒國小畢業時,縣政府又將實驗教育試行辦法延伸到國中,所以二女兒可以繼續在家教育,同時大女兒國中畢業沒有義務教育的限制,就和妹妹一起在家自學。

  自從我們實行在家教育後,全家能有固定的家庭祭壇和家庭互動的時間,家人的關係有明顯的突破,並且越來越緊密。孩子早上有充裕的時間讀經,媽媽可以和他們一起討論學習聖經,這讓他們在信仰上打下較好的基礎。媽媽早上也和他們一起進行知識的探討和學習,下午他們寫作業,並定期學習如何清掃環境和整理家務。媽媽下午的時間就可以做家事及進行服事。

  對比之下,我們越來越發覺學校教育是全科都要求要一樣好的教育,很難因材施教,並且都以升學為導向,很難讓學生真正學習到如何求學問,也無法讓學生學到如何生活、如何做人處事。對比之下只有在家教育才能有助於「基督化家庭」的實踐。

  當時的法規規定在家教育的學生每週要回學校七小時,媽媽與學校輔導室協調後,就帶著二女兒回校一起服事一班中輟生。所以她們在青少年時就有機會學習關心、服事別人。二女兒在國中最後一年在家裡自己讀國中三年全部的課本和教材,校方也全力支持讓她有疑問時可以隨時回學校請教相關的老師,她參加會考後,得了相當不錯的成績。

  對我們家來說,在家教育最大的好處就是全家可以一起宣教。我們曾全家到海外宣教五年,在家教育讓我們不受學校教育的限制,可以保持機動。

   但是,不可諱言的,我們仍然會面對學歷文憑的挑戰。從現代學校教育的體系和職場環境的實際面來看,學歷文憑確實是現實的問題,若想要在家教育,這方面必須思考清楚。我們的二個女兒因早期法規及大環境都尚未成熟,她們被台灣教育部承認的學歷都只有國中文憑,但是我們是要培育敬虔的兒女,還是要遷就走世界的道路?當必須在兩者中選擇其一時,我們要作怎樣的選擇?當學歷、能力、品格、靈性,無法兼得時,熟重熟輕?

  當然,以現行台灣教育的法規,在家教育已經可以施行到高中,又開放了更多元的選擇:在自家中學習為主、加入小團體學習或是小型學校的形態。並且大學入學又有更多的機會,實在是很好的條件,學歷已經不須太憂慮了。只是父母還是必須認真禱告、思考,要在家教育的動機和期望是什麽?相信若是為了神國培育敬虔的兒女,在靈命、品格、知識和能力上培育他們,他們將來無論是在職場或福音禾場都能為主作有力的見證,更重要的是他們能知道如何按  神的心意建立他們的婚姻家庭,讓基督徒的家庭在現今的世代中為主作有力的見證。

  教會能為在家教育的家庭做些什麽呢?我們教會以前做的就是給予明確的鼓勵和支持,協助他們尋找資源,連結其他在家教育的家庭。鼓勵他們加入慕真在家教育協會,就可得著許多實際的協助。

  在孩子年紀小時,教會應讓在家教育的家庭多一些時間投資在孩子的培育上,包括靈命、品格、知識。無論是否讓孩子參加基督徒或教會辦的教育團體,照聖經的教訓,神很清楚的提醒,孩子的靈性及信仰的教育,父母應該負起主要責任。(申命記6:4~9)教會的兒童、青少年事工及基督徒教育機構都應是協助的角色。而父親與兒女的關係以及父母的榜樣才是影響家庭、社會是否蒙福的關鍵。(瑪拉基書4:5~6)當孩子年紀稍大時,就可以學習和父母一起服事,這在孩子的靈命上也是很好的操練。

  教會可以幫助在家教育的家庭認清楚真正的目標應該是:為主預備合用的人才—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能從悖逆轉從義人的智慧。(路加福音1:17)。